把注意力还给课堂,把成长还给学生。
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。确有携带必要的,须经家长同意并书面报备班主任,入校后第一时间将手机交班主任统一保管,放学后取回。
教学需要使用手机的,由任课教师统一组织,在指定时段内使用;禁止在课堂、自习、午休及就寝时段使用手机。校园内公共电话、班主任及生活老师电话均可作为家校联系渠道。
首次发现违规使用的,由班主任进行教育并暂扣保管,通知家长领回;再次违规的,按学校学生管理相关规约进一步处理;屡次违规或造成不良影响的,在评优评先中予以考量。
请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学生手机管理,非必要不给孩子配备手机;确需联系的,可通过班主任或生活老师转达。住宿生按住宿区管理规定一并执行。
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由学校政教处负责解释。执行过程中如有调整,以学校另行通知为准。